法治理念范文
時間:2023-04-12 09:22:26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法治理念,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文云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活動做為頭等大事早部署、早行動
根據(jù)省、市院以及市、區(qū)政法委統(tǒng)一部署,5月15日,齊齊哈爾市建華區(qū)檢察院召開動員會,要求全體干警高度重視,不走過場,認真參與第一階段的活動,真正從思想上認識到此次活動的重要性。
李秀菲檢察長要求全體干警要堅持用正確的思想統(tǒng)領工作,確保檢察工作的社會主義方向;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樹立黨的思想理念,自覺接受黨的領導指揮,始終在政治上、行動上與上級黨委的要求和部署保持一致;要把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制理念貫穿于實際工作中,切實增強政治責任感,堅持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堅持以人為本,切實增強公仆意識,努力維護法律尊嚴和公平、公正;嚴格依法辦事,樹立職權由法定、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jiān)督、違法受追究的意識理念,努力在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上下功夫,以較高的時間效率和工作質量、較低的成本投入換取公正的執(zhí)法效果;要增強責任意識,吃透上級精神,掌握法治理念的內涵,明確教育活動的深刻意義,按著上級的要求和工作內容,緊密結合思想、工作的實踐切實把教育抓好,抓出實效。版權所有
第七期:友誼縣檢察院在開展社會主義
法治理念教育活動中突出重點注重實踐
友誼縣檢察院緊密聯(lián)系檢察工作實際,突出重點、注重實踐,扎實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
篇2
法律至上——在現(xiàn)代文明中,法律不再是政府的命令,而是一種具有公約性質的、表達社會共同信念的共同規(guī)則。法律從政府的工具轉而成為政府的主宰和存在的依據(jù),并按照法律所規(guī)定的方式去思考和行動;國家的治理者與受治者均須受到法律的平等約束;共同規(guī)則需要有人去守護和執(zhí)行,而這正是政府和公共權力賴以存在的基本理由。
權利平等——在法治原則看來,法律作為一個統(tǒng)一標準,應當對一切人的相同合法行為與非法行為做出相同的反應,這乃是一個不證自明的公理。
公民自治——無論是在經驗上,還是在邏輯上,都可以說沒有自治便沒有法治。自治不僅是法治理念的重要,也構成了法治的基礎,沒有法律保護下的自治,便不能排除已往文明形態(tài)中專制性的“他治”和人治。
實行依治治國的方針和貫徹法治原則,意味著包括治國者在內的一切人都必須按照法律的指引來行動和思考,離開了合法與非法這個前提去單純考慮利與弊、成本與收益、善與惡,是法治原則所不允許的。可以說,法律思維優(yōu)先和合法性優(yōu)先,是法治原則所必然要求的一種思維方式。只有當這種思維方式真正被法律職業(yè)者所普遍認同,被治國者和社會公眾所普遍認同時,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偉大目標才有可能實現(xiàn)。
法律思維方式具有諸多特殊之處,其中至少體現(xiàn)在以下六個方面:
(一)以權利與義務為線索
由于合法性的認定與排除只能通過權利與義務的分析來完成,因而,說法律思維方式的重心在于合法與非法之分析,與說法律思維方式的實質在于權利與義務分析,其意思是完全相同的。因此,法律思維就表現(xiàn)為以權利和義務為線索的不斷追問:某主體是否有權利做出此種行為、享有此種利益和做出此種預期?與之相對的主體是否有義務如此行事或以此種方式滿足對方的請求和預期?在這里,只有權利和義務才是無條件的和絕對必需考慮的核心因素,而其他因素是否應當予以考慮,則是有條件的和相對的,在許多場合,甚至是可以忽略不計的。
(二)普遍性優(yōu)于特殊性
法律規(guī)則中所規(guī)定的關系模式具有普遍性,而運用法律所要解決的具體法律則具有特殊性。由于法治的理想在于用普遍的規(guī)則來治理社會,因此,法律思維必然要突出普遍性的優(yōu)先地位。在這里,對普遍性的考慮是第一位的,對特殊性的考慮是第二位的,原則上,不允許以待決問題的特殊性來排斥既定規(guī)則的普遍性,更不能以“下不為例”的方式來思考和解決具體的法律問題。只有在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時,才可以使特殊性優(yōu)于普遍性:第一,不優(yōu)先考慮特殊性,就會使具體法律問題的處理產生不同尋常的“惡果”,以至于同法律的基本理想發(fā)生令人難以容忍的沖突;第二,特殊性同時被提升為普遍性,使今后的類似問題得到類似的處理。
(三)合法性優(yōu)于客觀性
任何結論都必須建立在客觀事實的基礎上——這是實證思維方式的基本要求,也是的、的和道德的思維方式的重要原則。然而,這個要求和原則對于思維而言并不完全適用,因為對于通過法律思維推導出一個法律上的決定而言,它必然具有以下三個特殊之處:
第一,面對不確定的客觀事實,也必須做出一個確定的法律結論。對被訴的犯罪嫌疑人以有罪證據(jù)不足而做出無罪判決,即為其適例。
第二,已查明的客觀事實可以被法律的證據(jù)規(guī)則所排斥。在某些爭訟中,盡管某方當事人所提供的證據(jù)足以讓人們確信某一事實的存在,然而,其證據(jù)若帶有合法性瑕疵,則完全可能被爭訟的裁判者所否定,并做出與客觀事實相反的法律結論。
第三,在某些特定條件下,法律允許以虛擬的事實做為裁判的根據(jù),而且,不允許用客觀事實來對抗這個虛擬的事實。例如,在擬制送達(公示送達)的場合,當事人實際上并未“收到”,并不構成一個足以推翻法律視為“已經收到”的理由。
因此,在適用法律解決涉法性爭端的場合,尊重法律是第一位的和無條件的,客觀事實是否必須得到尊重,則需以它能夠被合法證據(jù)所證明為前提條件。
(四)形式合理性優(yōu)于實質合理性
形式合理性,也就是規(guī)則合理性或制度合理性,它是一種普遍的合理性。而實質合理性則只能表現(xiàn)為個案處理結果的合理性。借助于形式合理性來追求實質合理性,依據(jù)于這樣的認識:對于正義而言,普遍性規(guī)則的正義或制度正義是首要的和根本性的,離開了規(guī)則正義或制度正義,就不可能最大化地實現(xiàn)社會正義。人治輕視形式合理性的價值,實質上是輕視普遍規(guī)則和制度在實現(xiàn)社會正義過程中的作用,相反,它把實現(xiàn)社會正義的希望寄在個人品質之上,試圖借助于不受“游戲規(guī)則”約束的圣人智者來保證每一個案都能得到實質合理的處理。經驗證明,這種理想往往淪為幻想,即使獲得短暫的成功,也嚴重依賴于偶然性因素。
兩相比較而言,人治理論主要借助官員的個人理性,一種不受普遍規(guī)則約束的“現(xiàn)場理性”來全權處理一切社會事務,法律只是“辦事的”;法治理論主要是借助于規(guī)則化、形式化、客觀化的公共理性——法律——來處理涉法性社會事務,官員的個人理性只是在法律允許的和有限的自由裁量范圍內發(fā)揮作用。因此在法治國家中,當針對一個個案,通過法律思維來尋求一個法律結論時,對形式合理性的滿足就不能不被放在首要的位置,盡管少數(shù)個案處理會產生不盡人意的實質不合理。
(五)程序優(yōu)于實體問題
法律對利益和行為的調整是在程序中實現(xiàn)的。法治原則要求人們必須通過合法的程序來獲得個案處理的實體合法結果,因此,從法律的角度來思考問題,就應當強調程序合法的前提性地位,這意味著違反法定程序的行為和主張,即使符合實體法的規(guī)定,也將被否決,從而不能引起預期的法律效果。
我們知道,程序正義是制度正義最關鍵的組成部分,也是保障實現(xiàn)個案實體正義最有力的制度性條件,在此意義上說,對程序問題的重視程度,恰恰是識別一個人、一個社會是否真正接納了法治原則這一個文化公理的最佳方式。
(六)理由優(yōu)于結論
篇3
通過前一段時間的學習,本人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有了新的認識。
理念是行動的指南。建設法治社會,必須牢固樹立和始終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指導法治社會建設,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要求,堅持依法治國、執(zhí)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這五個方面相輔相成,體現(xiàn)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tǒng)一。
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就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依法治國就是把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緊密結合起來,實現(xiàn)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從而保障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guī)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yè),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維護和實現(xiàn)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要確立和實現(xiàn)以憲法和法律治理國家的最具權威價值的取向,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確立法律是人們生活的基本行為準則的觀念,嚴格依法辦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
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就要堅持執(zhí)法為民。執(zhí)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這是我們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和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的本質要求在法治上的體現(xiàn)。要確立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來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實現(xiàn)、維護和發(fā)展廣大人民群眾最根本的利益作為出發(fā)點和落腳點。要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在執(zhí)法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上體現(xiàn)尊重和保障人權,做到為人民執(zhí)法、靠人民執(zhí)法,保證把“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要求落到實處。
篇4
【關鍵詞】法治理念;政府誠信;威權時代;緩解矛盾;以人為本
一、政府誠信的內涵及其意義
政府誠信,即政府在行使國家行政權力,實施公共管理中,必須堅持誠實守信的原則,并以此規(guī)范和約束自身的行為方式。從法律上來看,政府誠信是指行政主體在從事行政活動時誠實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義務,不濫用權力及規(guī)避法律或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同時維持當事人(組織或個人等行政相對人)之間的利益以及當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之間的平衡。
政府誠信的構建在當前法治社會建設階段具有重要的現(xiàn)實意義:(1)構建政府誠信是執(zhí)政能力的體現(xiàn),直接關系到黨和政府的命脈,西方契約理論認為,公眾與政府之間是一種委托―關系,政府的權力來自公民權利的讓渡;它并非公共權力的所有者,而只是公共權力的行使者,所以當人出現(xiàn)違反契約行為之時,委托人有權解除契約。(2)構建政府誠信是緩和當前社會矛盾的劑,當前社會出現(xiàn)了諸多和暴力事件,這直接原因就是民眾對政府的不信任,出現(xiàn)了溝通的阻礙,相關救濟途徑不暢通,構建政府誠信,讓民眾對其信任,才能降低風險。(3)構建政府誠信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社會的基本內涵具體要求,社會主義法治內涵:依法治國、執(zhí)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構建誠信政府是對五個內涵的深度解讀,這是我國當前法治社會政府民眾和諧融洽的具體保證。
二、出現(xiàn)政府誠信危機的原因
(一)行政機構自身問題
當前我國行政機構龐雜,公務員人員人數(shù)多,2008年、2009年、2010年的數(shù)據(jù)統(tǒng)計,全國公務員數(shù)量分別是659.7萬、678.9萬、689.4萬,近兩年年均增長約15萬人,此外,我國還有88.4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群團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行政管理費用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從1986年的4.71%增加到2005年的19.02%,超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15.6%的標準。當前政府對公共性事業(yè)投資不能滿足群眾的需求,導致個人收入的增加對整個社會福利的改善是邊際遞減的,政府就應該增加公共支出??墒钱斍暗奈覈谶@方面的投入與相關的物價增長不成正比,民眾生活成本的增加,生活壓力上升。
(二)威權時代的集團權利觀影響,缺乏可持續(xù)發(fā)展意識
塞爾茨尼克指出:“只要一個集團(公共的或私人的)把一些規(guī)則接受為權威性的,并且那里存在著一些機關,它們所做的與此類規(guī)則有關的職務也能接受為權威性的,那么法律也就存在。法律的要素是行使權威而不是制裁。哪里社會組織的合理形式居統(tǒng)治地位,哪里就呈現(xiàn)出理想的法制?!庇捎陬I導班子變動大,導致一些地方政府的施政目標脫離實際,在實際工作中,不秉承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積極有為、慎重科學的原則,而是脫離實際、好大喜功,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修建,讓民眾沒有從根本上得到實惠。甚至出現(xiàn)集團權利,以犧牲個體的權利為代價,導致爆發(fā)。
(三)司法受行政干預,個案審判不獨立
對于司法,孔子曾說“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卑凑者@種解釋,司法的目標在于盡可能的定紛指針,減少訴訟,息事寧人。而行政干預司法,導致公民的救濟途徑不暢通,特別是對于一些行政案件上訴難,勝訴更難。這不但不能解決糾紛,減少訴訟,反而積累了社會矛盾,阻礙了民眾的維權途徑,導致出現(xiàn)部分發(fā)生,司法權威收到威脅。司法是政治的重要方面,因此司法是構建國家誠信的重要方面,對政府、對司法、對法律的不信任,考驗著和諧社會的構建。
(四)政策法規(guī)公信力缺乏
雖然目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已經出臺,但是其具體落實還有待發(fā)展,政府公開信息的范圍有待擴大,尤其是對于政府官員的收入公開、“三公消費”的公開,這成為當前民眾關心的話題。一些地方政策法規(guī)的出臺導致公權力過多擠壓私權利的空間,損害民眾的權利,對于民眾的隱私權的泄露,這成為當年的重大熱點,在制定相關法規(guī)政策時缺乏民眾的參與,未加以聽證和廣泛搜集各方意見,有的甚至違背合法合理的基本原則。
三、構建政府誠信的現(xiàn)實舉措
(一)精簡行政機構及其人員,建立服務型政府
加快行政體制改革,減少政府機構的設置,我認為我們可以以小政府的方向發(fā)展,縮小政府權力,擴大民眾權利;服務型政府的構建是要以人民為主體,將民生問題視為首要問題,加大政府在公共事業(yè)的投入比例,尤其是重點民生行業(yè),例如醫(yī)療衛(wèi)生、教育文化、社會保險等方面加大支出,穩(wěn)定物價,加大對房地產行業(yè)的監(jiān)督管理控制,讓老百姓在實實在在中能夠感受到政府的投入支持,讓人民有尊嚴的生活。
(二)政府部門、機構之間加強合作,依法、合理行政
每一屆政府應該根據(jù)客觀規(guī)律出發(fā),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實事求是。反對小團體,反對地方保護,實行責任落實到個人,實行嚴厲的責任問責制度,根據(jù)實際作出符合民眾常理的答復。此次哈爾濱斷橋事故的調查只所以引起民眾的質疑,其不但在調查的程序上一拖再拖,而且最后官方公布的調查結果讓百姓難以置信,因為其不符合民眾的常理期待。建立政府誠信必須將民意納入考查范圍,只有真正做出符合民意的行為時,才能得到廣泛的群眾基礎。
(三)實現(xiàn)司法機關不受外界干預,追求司法公正,樹立司法權威
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公平正義是指全體社會成員都可以按照憲法和法律的規(guī)定,公平地享有權利,公平地承擔義務,而且,全體社會成員的正當權益都能夠得到合理,平等的保護,都能夠在法律框架內得到實現(xiàn)。司法機關是人民維權的最后途徑,是社會公正的象征。只有司法機關獨立辦案,不受政府、社會的干預,實現(xiàn)公正;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體制的前提下,目前的不應該大談司法獨立,而是實現(xiàn)司法公正,實現(xiàn)個案的正義,不受行政機關干預。司法機關平等對待當事人,無論司法機關還是當事人都應該形成規(guī)則意識,信仰法律,在法律的范圍內活動,樹立司法權威,尤其是在行政訴訟中,司法機關更應該平等對待雙方。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讓民眾信服法律,構建司法誠信。
(四)政策法規(guī)的公信力
制定政策法規(guī)時,應該廣泛聽取民意,事關重大公共利益時及時組織聽證,讓民眾積極參與;公布后的相關法規(guī)應該及時公開,提供民眾查閱相關信息,而且應該是真實有效的信息,符合合理性中的信賴原則,這樣的法規(guī)才具有公信力,這是降低政府信任危機的重要方面。加大政務公開的力度、創(chuàng)建透明政府、陽光政府,避免政府信息壟斷,積極控制腐敗,有利于政府的清廉公正,保證公民行之有效的監(jiān)督,增加公民對政府的信任感。實施相關政策法規(guī)之時,應該選擇合法合理的方式進行,在公眾能夠接受的范圍內進行,從比例原則出發(fā),最大限度的降低沖突事件的發(fā)生。
四、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對政府誠信的影響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治理念,它反映和指引著社會主義法治的性質、功能、目標方向、價值取向和實現(xiàn)途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精髓和靈魂,也是立法、執(zhí)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監(jiān)督的指導思想。其包含五個內涵,集中概括為“依法治國、執(zhí)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對轉型過程中逐漸形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明秩序的表達、回應和論證,因而具有文明秩序原理的價值與功能。從其內容上看,把五個內涵融和起來,足以形成一個關于文明秩序的解釋體系,即我們文明秩序中,存在著三大主體:政黨、人民、國家,這三大主體之間的相互關系,在法律界來界定,法律應當遵循的價值準則,是公平正義。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作為中國化政治的重要部分,政府應該以其時刻作為指導,堅定不移的落實到實踐中,是構建誠信政府的理論基礎。其具體要求從以下幾個方面出發(fā),以達到具體時效。(1)行政機構在制定行政法規(guī)時,應該站在人民的角度,廣泛調查聽取意見,在根源上獲取民眾支持。在具體落實上如之類的應該認真聽取群眾意見,積極尋找解決方案。(2)構建誠信政府,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任何人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出現(xiàn)個人主義思想。但是堅持依法治國不等同于法律萬能,不能固守殘缺,應該作出有利于人民的靈活自如。(3)治理國家,必須以大局為重,堅持在黨的領導下,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出發(fā)點,辦實事、說真話。(4)將法治理念與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有效融合,用法治理念武裝行政思維,實際落實到具體行政行為中。
參考文獻
[1] 姚克利.培植政府誠信刻不容緩[J].大連干部學刊, 2002,04.
[2] 蔡小慎,賀利軍.試論我國政府誠信危機及其化解對策[J].求實,2004,03.
篇5
黨和國家提出了要改革和創(chuàng)新社會管理體制,并明確了在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中“法治保障”要求。那么,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需要從以下兩個方面推進,首要方面是理念的更新,另一個是方式方法上的轉變。當前社會管理的方式存在一個顯著的矛盾性發(fā)展,即管理設備與技術越來越先進,然而管理手段卻依然像過去那樣粗放與粗暴,暴力執(zhí)法經常被人們所詬病。究其原因是,雖然社會管理設備的性能是提高了,但我們在社會管理理念上卻沒有與時俱進,作相應的調整與轉變。如,我們早就提出了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但是有些管理者和執(zhí)法者缺乏嚴格依法辦事的精神,把法律當作管理老百姓的工具,某法律對自己的管理工作有利則要依法執(zhí)行,如果對己不利則放置一邊。他們仍然沒有從最為根本的觀念上進行轉變,對社會管理法治理念存在諸多誤區(qū)。中央已提出要用法治思維武裝領導干部和管理者的頭腦,要用法治方法化解社會矛盾,但由于法治理念未及時更新,尚未來得及對社會管理法治的支撐要素做出相應的調整。而社會管理法治理念的及時更新,則為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提供動力與引導,促成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內外部動力的一種及時回應,這種回應反過來又會促進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穩(wěn)步推進。
二、法治理念更新是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的先導
前已述及,我國現(xiàn)階段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需要理念的更新及社會管理方法與方式的轉變。理念的更新是首要的,這是因為理念更新是行動創(chuàng)新的先導,人們的思想和眼光決定人們的行為選擇。一個沒有法治思維的領導干部,很難想象他在解決所遭遇的社會管理問題時會想到用法律解決問題;人們具有不同的法治理念,就會對社會管理中的問題與做法有不同的認識,就會形成不同的法治實踐效果。在目前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不斷推進的進程中,我們必須樹立與之相適應的現(xiàn)代法治理念,以全新的思維與眼光來體察社會,認識自己,以避免在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過程中發(fā)生重大偏差,把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引向歧途。實現(xiàn)民主和善治是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的目標,為此,我們必須要嚴格依法辦事,依照法律和制度管理社會;而這需要一種全新的社會管理法治理念的指引。哈耶克指出,“法治的意思就是指政府在一切行動中都受到事前規(guī)定并宣布的規(guī)則的約束”。①換句話說,政府必須要法律的框架內活動,其社會管理的權限和職責必須由法律授予,在社會管理過程既不能越權、也不能濫用權力、更不能怠行職責;要形成“權為民所授”、“權為民所用”,以及權力的行使由人民進行監(jiān)督的意識與氛圍。如果在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中還固守原來的理念,如“權大于法”、“把法律作為管理和控制社會的國家”、“不嚴格依法辦事”等,將會把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引向歧途,無法達到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的目的。
三、法治理念更新是規(guī)范和保障社會管理權力的需要
社會管理政策的決定者和執(zhí)行者均具有一定的權力,因而存在著社會管理權力侵害相對人權利的可能性,這已被現(xiàn)實中大量實例所證明。因此需要對社會管理權力進行必要的規(guī)制,其實規(guī)制也是一種保障。為達到規(guī)范和保障社會管理權力的目的,需要進行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對社會管理人員進行法治理念教育,用正確的法治理念能夠武裝其頭腦,使社會管理者樹立依法行使權力和注重保障相對人權利等正確的社會管理的法治觀,遠離與排斥超越職責范圍行使權力、濫用權力、侵害相對人權益的行為。二是將正確的法治理念具化于具體的社會管理制度和機制中,使社會管理的各項制度與決策能夠體現(xiàn)現(xiàn)代法治觀的要求,能真正保障公民權利。對社會管理相對人而言,具備正確的法治理念也非常重要。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必須要保護相對人合法權益,這當然要求管理人員在進行管理活動時依法而為和自我克制,也需要相對人對法治理念的接受與理解,才能在權益被侵害時具有依法維權的意識,能采用合法方式維權,這樣才有利于社會和諧與穩(wěn)定。
四、市民社會的良性成長需要全新的法治理念
在我國改革開放以前,政府是社會管理的唯一主體,包括人們的衣食住行等在內的社會生活各個方面均由政府統(tǒng)一安排和管理。但是,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我國的經濟與社會均發(fā)生了深刻變化,經濟發(fā)展是日新月異,社會結構日益多元,人們的訴求更加多樣,利益格局日趨復雜。傳統(tǒng)的“全能型政府”、由政府大包大攬的管理模式的弊端日益凸顯,已越來越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fā)展的需要。社會管理模式進行變革和創(chuàng)新是呼之欲出。于是,國家權力逐漸從一些領域退出,逐步構建起職能范圍適度、組織規(guī)模適中的政府,在管理中是提供引導、指導與服務。
五、政府職能轉變及法治政府的建立需要更新法治理念
我國傳統(tǒng)的治理模式是以行政機關為主體,采用強制命令等行政手段進行社會管理。一方面政府大包大攬,包打天下,另一方面政府應負責的公共職能卻長期履行不到位;一方面政府承擔一些不該管也管不好的社會事務,另一方面應該由政府履行的一些社會管理職能卻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這說明倚重行政手段的傳統(tǒng)社會管理模式是弊端叢生。經濟市場化、利益格局的多元化、市民社會的生成與發(fā)展等社會結構的變化促使政府要轉變職能,要求變革傳統(tǒng)的“一元化”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打破政府發(fā)號施令、群眾被動接受的單向管理方式;我們要順應社會結構發(fā)生的新變化重新為政府定位,形成多元多維、社會協(xié)同的社會管理新格局;形成公民人人參與管理,服從管理,并從中受益的格局。這需要全新的法治理念,建立法治政府,政府需依法治理,不能越權、不能濫權、更不能怠行職責。公民需要依法參與管理活動,依法享有權利履行義務,最終,在社會管理中充分體現(xiàn)民主,使社會管理成為政府與公民之間雙向的互動的活動,政府與公民達到真正意義上的合作。
六、結語
篇6
分院黨組:
根據(jù)地區(qū)分院、林業(yè)局政法委的安排和部署,全區(qū)檢察機關從今年五月份開始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在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中,我院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fā)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堅定社會主義法治信念,提高執(zhí)法能力,促進影響我院檢察事業(yè)發(fā)展和不符合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實際問題,不斷增強檢察機關干警的創(chuàng)造力、凝聚力、戰(zhàn)斗力,努力實踐“強化法律監(jiān)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落實“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執(zhí)法水平和辦案質量”的總體要求,進一步端正執(zhí)法思想,增強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的自覺性和堅定性,為構建林區(qū)和諧社會和社會主義新林區(qū)提供堅強的法治保證。按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實施方案》的要求,院黨組積極組織全體干警參加學習教育活動,現(xiàn)將學習情況總結如下。
全院共有干警19名,活動參與率達到100%。在學習培訓階段,院黨組組織全體黨員認真通讀中央政法委編發(fā)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讀本》;學習同志關于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的重要講話;學習、同志在全國政法機關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以及地委政法委副書記朱洪祥、地委政法委書記郝敬江同志在全區(qū)政法機關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電視電話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鼓勵干警積極參加省院、分院和林業(yè)局組織的培訓活動。按中央要求采取靈活多樣的有效方式,組織全體干警分五個專題進行大學習、大討論。并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穿整個學習培訓階段的始終。
一、領導重視,機構健全。
我院黨組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是在分院領導小組的正確領導下開展工作,院領導高度重視社會主義法制理念活動的開展,并做了周密安排和部署,隨即抽調人員組成“十八站林區(qū)人民檢察院社會主義法制理念教育活動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指派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在學習培訓階段全院干警認真參加每一項活動,把每一項活動的開展都作為提高自己政治素質、法律素質、職業(yè)道德素質和執(zhí)法能力素質的一次機會,真正做到了“內化于心、外鑒于行”,達到了省院提出的“六個進一步”。
在開展“依法治國、執(zhí)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五個方面的專項討論中,每名干警均認真撰寫發(fā)言提綱,在五次專題討論中都做了專題發(fā)言。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中院領導親自抓日常工作、親自撰寫理論文章、親自記學習筆記、親自總結心得體會,并把“三個到位”和“四個帶頭”的每一項工作認真落實到位。
二、認真學習,初見成效。
篇7
關鍵詞:舊邦新命;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思想地位;文明秩序原理;春秋繁露
中圖分類號:D920.4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1-862X(2012)02-0117-012
通行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讀本》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地位歸納為三點:“法治思想中國化的最新成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指導思想”;同時,這個《讀本》還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作用歸納為五點:“我國一切立法活動的思想先導”、“我國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現(xiàn)嚴格公正文明執(zhí)法的思想基礎”、“確保我國司法機關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實現(xiàn)司法公正的思想保障”、“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法律意識的價值指引”、“發(fā)展法學教育、繁榮法學研究的重要保障”,等等。[1]這兩個方面的界定與概括,確實有助于我們理解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所承載的一些功能。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這樣的界定與概括主要局限于專業(yè)性的法律、法治領域。如果我們超越法律、法治的專業(yè)視界,如果我們從更寬廣、更幽深的思想視野來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所享有的思想地位、所承載的思想功能,也許就不止于此。
簡而言之,本文的研究發(fā)現(xiàn):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在思想史上的地位,可以用馮友蘭所說的“闡舊邦以輔新命”或“舊邦新命”來概括。為了對這個觀點進行有效的論證,下文的基本思路是:首先,為理解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思想地位建構一個簡單的參照系,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與古今中外的同類思想形態(tài)進行比較,從文化比較的角度,探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在思想史上的位置。接下來,分析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誕生的思想背景,以闡明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應時而生”之“時”到底是什么;也許,只有在特定的時代背景與思想背景中,才能更恰切地理解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思想地位。在此基礎之上,再來考察古老的中華文明在轉型過程中所呈現(xiàn)出來的新的文明秩序的基本脈絡或基本骨架,以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對這種逐漸成型、逐漸定型的文明秩序的確認、提煉、總結,以證成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作為文明秩序原理之地位與功能。最后,是一個結論和延伸性的討論,旨在進一步廓清本文的觀點,同時也對可能出現(xiàn)的詰難予以初步的回應。本文希望,通過這樣的論述,有助于促成關于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之思想地位的更深入的思考,有助于促成關于當代中國文明秩序走向、文明秩序原理的更深切的關懷。
一、理解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之思想地位的參照系
如何把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思想地位?這個問題的答案,有必要通過對思想史的重新排列、重新建構來尋找。在思想史上,有一些思想形態(tài)所擁有的思想地位,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所擁有的思想地位,具有很大的可比性,因而,可以把它們作為理解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之思想地位的參照系。
宏觀來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中國社會、中華文明在轉型過程中誕生的思想形態(tài)。在東西方文明史上,在深度、廣度、規(guī)模、影響諸方面差可比擬的歷史轉型主要有四次:西方有兩次,中國也有兩次。讓我們依次分析。
篇8
一、立足于早,保證學習活動及時有序的展開
東安院為了及早的啟動此項教育活動,主要抓了三個"早",一是早行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讀本下發(fā)前,他們就已經開始利用每周五的全體干警集中學習時間進行了對有關材料的學習。這就為全市檢察系統(tǒng)的教育提前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二是早建組織。在接到市院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實施方案后院黨組十分重視這項工作,成立了以黨組書記張雪彤為組長、各副檢察長為成員的7人教育活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小組成立后立即召開會議,認真研究如何開展好學習培訓階段的各項工作。次日,在全院的早會上宣布了將“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學習教育活動”作為全院的重點工作的決定,并做了認真部署和指導。檢察長張雪彤在會上做了動員講話反復強調要提高認識,加強溝通,在保證程序的前提下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好活動。三是早作計劃。根據(jù)市院總體安排,該院較早制定了教育活動實施方案,從而使該院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有章可循,按部就班地創(chuàng)施良好開端。
二、立足于實,保證教育活動突出實效
為了保證學習效果、培訓階段不走過場,他們采取了“三個定實”的具體工作方法,以保證學習內容保質保量的完成。
一是把學習時間定實。首先確定了理論學習的時間,從5月10日開始,他們保證了每天利用一個小時的集中學習或自學,在保證完成工作的前提下無一人曠課2學時以上,可以說他們的理論學習首先在時間上確保達到了上級的要求。二是把學習內容定實。學習內容緊緊圍繞中政委和省、市院的有關指示精神,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讀本中的五個專題。使干警普遍認識到,深入開展以“依法治國、執(zhí)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對于檢察機關和檢察隊伍永葆忠于黨、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會主義本色,更好地履行職能,具有重要的現(xiàn)實意義。三是把學習方式定實。為了靈活多樣的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開展的更有實效,他們采取了三種學習方式。首先是班子成員專題輔導。五位正副檢察長分別結合五個專題以集中授課解讀教育讀本和聽課人員做筆記的方式基本將規(guī)定的材料內容傳達給干警。此外,檢察長張雪彤還做了題為“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和“”的由來兩次專題輔導。要求每位干警必須做出完整的學習筆記,截止目前每位干警手里已經基本有了一份萬字的學習筆記。其次是認真組織收看市院聘請的黨校老師和省院宣講報告團的講課。第三是以集中學習為主,自學為輔的形式。要求干警在工作之余將學習形成一種風氣,自覺學、主動學。通過報紙、網絡、新聞媒體等多種多樣的渠道對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榮辱觀有了更全面了解和認識。
篇9
*州人民檢察院*
建設一個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是人所共知的“大局”概念。“法治”作為治理國家的基本形式,服從和服務于這個大局,能有效保障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和諧社會建設。
“法治”因其穩(wěn)定、強制、公平的特點,調整社會矛盾,服務于國家的建設,顯示出非常重要的作用。檢察機關作為執(zhí)行國家法律的專門機關,人民民主的重要工具,應充分發(fā)揮法律監(jiān)督職能,樹立“服務大局是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的執(zhí)法理念。只有牢固樹立服務大局的理念,增強服務大局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始終做到腦里想著大局、心里裝著大局,牢牢把握黨和國家大局的主要內容和對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找準工作的結合點和著力點,善于圍繞大局籌劃部署工作,自覺地把各項工作融入大局之中來思考、謀劃和部署;善于結合實際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工作,切實做好政法工作與大局“結合”的文章,根據(jù)形勢的發(fā)展變化研究工作思路,確定工作重點,調整策略方法,增添工作舉措,努力有更大作為,政法工作才不會偏離方向,才能真正履行好保障和服務建設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這一根本任務。
篇10
現(xiàn)將政法系統(tǒng)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的有關情況,作一簡要匯報。
自2月14日市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開展以來,我們立即將市有關工作部署和要求向縣委主要領導作了匯報,縣委主要領導對此高度重視,要求縣委政法委要將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作為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政法系統(tǒng)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進一步增強政法干警執(zhí)法為民的意識,全面加強執(zhí)法規(guī)范化建設水平。按照要求,我們及時成立了全縣政法系統(tǒng)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組織領導機構,研究確定了落實上級部署要求的工作意見,組織召開了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動員會議,及時傳達了市委政法委關于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的指示精神,深入分析了我縣政法隊伍的現(xiàn)狀,認真部署了下一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的任務及措施?;顒又?,我們要求政法委員會委員及政法各單位的班子成員分別聯(lián)系一個基層單位,指導和了解其活動開展情況,推動活動的深入開展。政法各單位按照部署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將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制定實施方案,積極進行層層動員,迅速地啟動了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初步營造了加強法治理念教育,爭做規(guī)范執(zhí)法標兵單位、爭當文明執(zhí)法優(yōu)秀干警的濃厚氛圍,為下一步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下一步,我們將按照全市統(tǒng)一部署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堅持統(tǒng)籌兼顧,合理安排,積極做好結合文章,推動活動的有效落實。一方面,把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與開展“雙創(chuàng)雙爭”活動相結合。原創(chuàng):今年,圍繞落實省、市政法會議精神,我們突出政治強警、規(guī)范建警、從嚴治警,在全縣政法系統(tǒng)深入開展以創(chuàng)新執(zhí)法規(guī)范機制、創(chuàng)新執(zhí)法監(jiān)督機制,爭做規(guī)范執(zhí)法標兵單位、爭當文明執(zhí)法優(yōu)秀干警為主要內容的“雙創(chuàng)雙爭”活動,全面加強執(zhí)法規(guī)范化建設,努力建設團結創(chuàng)新的領導班子、公正高效的執(zhí)法群體、業(yè)務精通的政法干警、廉潔奉公的政法機關、社會滿意的政法隊伍。結合這一活動的深入開展,我們將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作為其主要內容,并作為“爭做規(guī)范執(zhí)法標兵單位、爭當文明執(zhí)法優(yōu)秀干警”的重要評比條件,有針對性地搞好學習教育,端正干警執(zhí)法理念,積極引導政法單位及干警打造“精品案件”和“拔尖人才”,進一步增強政法干警爭第一、創(chuàng)一流的責任意識和精品意識,促進政法干警理論水平、業(yè)務素質和執(zhí)法技能的全面提升。另一方面,把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與深入推進專項整改活動相結合。將干警執(zhí)法理念、執(zhí)法質量、執(zhí)法服務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作為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的重中之重,同落實,同整改,同檢查,使教育活動不走過場,落到實處。同時,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的效果來檢驗、衡量政法干警的深入推進專項整改活動情況,進一步規(guī)范執(zhí)法行為,促進嚴格公正執(zhí)法,形成相互促進、相互推動的良好局面。
總之,我們將按照全市部署要求,加強領導,強化措施,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推動我縣政法隊伍建設水平再上新臺階。